知危险会避险,晋州交警进校园,送上“安全大礼包”!
发布日期:2026-09-20 发布者:公安局
为切实增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避险能力,扎实推进校园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17日,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民辅警走进第四中学,开展以“知危险 会避险”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辅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讲解课件、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现场互动实操、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中学生日常出行方式,系统讲解交通基础常识与文明出行规范。重点指出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骑行自行车追逐打闹、并行占道、双手离把等高频危险行为,深入剖析各类交通陋习潜藏的安全隐患,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良出行习惯,养成文明、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
民辅警聚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管理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明确法定上路年龄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 16周岁,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对应驾驶证。结合课件内典型事故案例,直观展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多人共乘、超速、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警示学生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侥幸心理。
随后,民辅警围绕道路安全避险核心要点开展科普讲解,补齐学生出行安全短板。重点讲解“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理念、大型车辆盲区及内轮差风险原理,指导学生出行时主动避让大型车辆,避开视觉盲区。同时提醒学生乘车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坚决不乘坐超员车辆、农用运输车以及违法载人的二、三轮车,远离各类出行隐患,全面提升道路风险识别和应急避险能力。
最后,民辅警向学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鼓励学生发挥示范作用,主动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劝导家人亲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骑行、文明驾乘,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文明守法的道路交通氛围。
此次宣讲引导学生把出行安全落到实处,活动将交通法规宣讲、事故案例警示与安全实操教学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全方位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