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政府办
【字体: 】    打印
晋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点工作安排
政策解读
 
2020年7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晋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2020〕-120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流程再造为抓手,与“一网通办”“一门办理”改革工作协同联动,积极推行极简化审批服务和套餐式集成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市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河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和《石家庄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细化审批标准清理规范变相审批开展行政许可监督评估推动市场准入“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强化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书,实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系统市、县两级全覆盖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的事项和材料。放宽服务业准入取消不合理限制。
(三)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改变,按照“宽进严出”的改革方向,简化审批,加强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营造更优质,更高效、更便利营商环境。
(四)加快推进税费清理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减税优惠政策放宽欠税及滞纳金同时缴纳限制,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的部分地方税种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督促作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法治保障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畅通民意反馈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长效机制。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重点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清理规范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加快联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
(七)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调动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优化医保报销和结算服务,扩大医疗保障定点覆盖面。持续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效能,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释放公证服务活力。
(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探索推行“百事通”改革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标准化。高标准建设市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立健全“好差评”评价制度加快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清理规范证明事项。
相关文件: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