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产业化先进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年,晋州市由于农业产业化工作突出,尤其是农业招商成绩显著,获评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省级财政安排我市农业产业化先进县奖励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大招商工作。
为做好资金使用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招商工作蓬勃发展,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乡村产业活力。按照《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1〕945号)要求,特制定我市《农业产业化先进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弘扬宣传晋州鸭梨的传统历史文化和文化底蕴,提升晋州鸭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品牌提高晋州市梨果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品牌的溢价能力;大力宣传晋州市农业招商引资政策,引进亿元项目1个以上,为晋州市农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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