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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州市高产荷斯坦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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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提高荷斯坦母牛群体单产水平,充分发挥良种母牛的遗传潜力,加快繁育效率,有效保障我市高产奶牛的持续供给,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省级高产荷斯坦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4年晋州市高产荷斯坦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财政拨付我市补贴资金67.5万元,用于我市奶牛场胚胎移植补贴,每枚胚胎补贴2500元,共计补贴270枚高产奶牛胚胎。
三、资金支持方向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自愿申报该项目的奶牛养殖场,受体牛数量100头次以上。
四、文件依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3号)。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移植技术单位招标
按照《河北省2024年胚胎移植技术单位资质条件》公开招标胚胎移植技术单位。
(二)项目批复
1.我局根据资金下达和项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将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和补贴资金数量在晋州市政府网站或其所在乡镇政府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我局重新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调整补贴资金或取消项目;剩余资金按照项目条件及要求,选择和确定新的项目承担单位并批复实施,没有符合条件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可统筹用于其它省级奶业振兴项目。
(三)实施时间
高产奶牛胚胎移植项目遵循奶牛繁育自然规律,实施期限为两年(从省级实施方案下发之日算起)。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确需延后时向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报批。
(四)项目验收
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验收,配合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验收抽查工作。
(六)资金拨付
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支付工作,合同签订后拨付50%补贴资金;胚胎全部完成移植验收准胎率在45%以上(含45%),拨付剩余50%补贴资金。
相关文件:
2024年晋州市高产荷斯坦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