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晋州市乳用牛性控冷冻精液
补贴项目政策解读
补贴项目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快补栏我市能繁母牛数量,高效促进奶业振兴工作,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省级乳用牛性控冷冻精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荷斯坦等乳用牛性控冷冻精液,改良奶牛品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4年晋州市乳用牛性控冷冻精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财政拨付我市补贴资金25.5万元,用于我市5家奶牛养殖场购买荷斯坦牛、挪威红牛两个乳用品种性控冷冻精液的补贴,每支性控冻精补贴75元,共计补贴3400支性控冷冻精液。
三、资金支持方向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自愿申报该项目的晋州市周家庄农牧业有限公司、晋州市旺源奶牛养殖场、晋州市东里庄乡奶牛场、晋州市君瑞牧业有限公司、晋州市舜诚牧场,用于荷斯坦母牛繁育补贴。
四、文件依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3号)。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采购事项
1.采购的性控冻精以国产为主,进口占比控制在30%以内(包括挪威红牛)。为确保遗传改良成效,采购单价不得低于150元/支,给予补贴 75元/支,差额部分由奶牛场支付。
2.为保证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奶牛养殖场知情权和选择权,农业农村局在晋州市政府网站公开招募供货单位,按照《河北省2024年性控冻精采购条件》,对供货单位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供货单位在晋州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供货单位、种公牛号和冻精单价在奶牛场予以公布,供奶牛场自主选择。奶牛场的选择结果经审核同意后批复实施并逐级上报至省厅畜牧业处备案。
(二)资金拨付。抽检合格送货完毕后,按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有关要求。
1.需奶牛场支付的差额款由供货单位送货时自行收取,奶牛场限期内拒不支付冻精差额款的,由供货单位向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经核实后取消该场未来性控冻精补贴项目资格,并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农业农村局在具备采购条件后,及时组织采购,项目实施进度按季度逐级上报。
3.项目申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的,由农业农村局重新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调整补贴资金或取消项目,剩余资金按照项目条件及要求,选择和确定新的项目承担单位并批复实施,同时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如果没有符合条件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统筹用于其它省级奶业振兴相关项目。
4.供货单位凭农业农村部牛冷冻精液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本年度冻精质量检验报告配送货(须有采购的种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