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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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本市燃气输配、储存、供应系统的各类燃气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燃气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的通知》,对现行的《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晋州市行政区划内燃气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燃气事件。具体包括:
管道燃气(人工煤气、天然气)在输送(不含长输管线)过程中因工艺装置及设施发生故障或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燃气供应紧张和大面积停气事件,甚至引发燃气泄漏爆燃事件
管道燃气设施因燃气管道腐蚀、城市道路改造、城市道路基础变形等因素导致燃气管道穿孔、断裂、损坏等引发燃气泄漏燃烧、爆炸事件,继而造成大面积停气事件。
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因工艺装置、设施发生故障引发泄漏,进而引发燃烧、爆炸事件。
燃气设施因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雪凝冻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造成燃气输送受阻,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或造成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灌站淹没,储罐垮塌、机电设备毁损等事件,导致城镇气源供应中断,或造成燃气泄漏爆燃事件。
(5)燃气供气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等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事件。
(6)因其他突发事件,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事件。
四、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是对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进行了补充,增加市区办,市科工局,完善了职责分工。
二是对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了细化完善。
五、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共5条,包括应急指挥部组织结构、应急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第三部分“预防和监测”共2条,包括预防和监测。
第四部分“预警”共4条,包括预警标识、预警发布权限、预警预防行动、预警变更与解除。
第五部分“信息报告”共3条,包括基本原则、报告程序、报告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响应”共7条,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处置、应急通讯、应急支援、新闻发布、响应结束。
第七部分“ 后期处置”共2条,包括事件善后和总结评估。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共5条,包括指挥保障、通信保障、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
第九部分“附则”共3条,包括责任与奖惩、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
相关文件:
〔2024〕—8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州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