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18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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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新格局,促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6〕13号)文件要求,以及结合本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及综合利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收储运农作物秸秆6000吨;购置秸秆有机肥生产线专用设备99台/套及附属配套设施;布设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完成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晋州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肥料化、饲料化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重点企业,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6〕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具体实施范围、承担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方案》从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项目实施进度、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做出了部署,确保顺利完成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相关文件:
晋州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