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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07-24 发布者: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非工业企业部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八条;【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经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二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7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 企业法人 | 1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1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九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其他组织 | 1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 |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 自然人、其他组织 | 1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 |
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二十九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1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1.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为:设区市每平方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元。2.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为:设区市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方米1000元。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118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 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 | ||||||
| 14 |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第十七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 |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人防工程拆除改造补偿费用①简易工程,800元/㎡,人员出入口1200元/㎡; ②5级以下(含5级)工程,2000元/㎡,出入口2500元/㎡; ③通气孔每个8000元,兼作人员安全出入口的通气孔每个15000元; ④4B级以上(含4B级)工程及附属设施按现行造价缴纳。 | ||||||
| 16 |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人防工程拆除改造补偿费用①简易工程,800元/㎡,人员出入口1200元/㎡; ②5级以下(含5级)工程,2000元/㎡,出入口2500元/㎡; ③通气孔每个8000元,兼作人员安全出入口的通气孔每个15000元; ④4B级以上(含4B级)工程及附属设施按现行造价缴纳。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冀政【2007】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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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02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8 | 各设市区、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三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9 | 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十三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25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0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1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2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3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4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5 | 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6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21年4月28日予以修正):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正)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依据文号:2001年6月1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条款号: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 | 申请筹设的,30个工作日;申请正式设立的,3个月;申请分立、合并的,6个月;申请变更、终止的,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日 | 申请筹设的,30个工作日;申请正式设立的,3个月;申请分立、合并的,6个月;申请变更、终止的,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日 | 不收费 | |||||
| 2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车(机、船)室 | 2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8 | 校车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 | 11个工作日 | 1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29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全民健身条例》第32条(2009年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和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对全民健身活动提出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依据)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2014年9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9号、2016年4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2号修改)经营高危许可的设定依据(第三条)、实施依据(第六-九条)。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0 | 药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45工作日 | 10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1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依据文号: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修正,条款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依据文号: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条款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20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不包括现场考核、整改时间 | ||||
| 32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依据文号: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修正,条款号:第二十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不包括现场考核、整改、检验时间 | |||||
| 33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86项、第88项、第89项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一条;《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七、八、九、十、十一条 | 企业、个人、社会组织 | 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委托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 34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1月15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发布)第十条 | 科研、教学单位、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5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6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章第二十七、二十九、三十五、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 | 2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7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发〔2008〕89号)二、(一) |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 3个月 | 不收费 | 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委托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 38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2001年6月20日公布,2017年11月17日修订)第三十五条 | 医疗机构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39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2017年7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9月1日施行,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九条、第五十三条 | 《河北省中医药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施行)第八条、第九条 《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3号公布,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第四次修正)第六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1994年9月1日施行,2017年2月21日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第八十九条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7号)全文《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09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全文《关于扩大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地域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19号)全文《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 号)第七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2002年5月1日施行,2016年1月1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 《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10号)第十四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2000年7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第五条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第1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第十项 |
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个人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台独资):2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除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港澳独资医院):3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45个工作日 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20个工作日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台独资):2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除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港澳独资医院):2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20个工作日 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0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五条 | 《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3号公布,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第四次修正)第十二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1994年9月1日施行,2017年2月21日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九条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号)第九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2000年7月1日施行)第十五条 《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10号)第十七条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09号)第十七条 |
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个人 | 45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1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八条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订)第十一条 | 医疗机构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2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第十七条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订)第十一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3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第十八条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订)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4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及《细则》第二十二条 | 《河北省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办法》 | 饮用水厂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5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十六、十八、二十六条。 | 法人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6 | 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二十、二十三、二十六条 | 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7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实施)附件第336项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10〕21号,2010年7月4日施行)附件2第62项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五条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20工作日 | 15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8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依据文号: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8年9月18日修正,条款号:第七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依据文号: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条款号:第五条、第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49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7年3月1日修订,条款号:第十五条 |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依据文号: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条款号:第三条、第五条 |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0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正,条款号:附件第303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依据文号: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5号,2015年8月28日修正,条款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 | 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 | 35个工作日 | 9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1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7年3月1日修订,条款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20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2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依据文号: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正,条款号:第三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依据文号: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 11 号,条款号:第十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依据文号:2009年8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60号,2015年8月28日修改,条款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3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企业 | 60个工作日 | 5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4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 30个工作日 | 2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5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6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 法人和自然人 | 3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7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法人和自然人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8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第十三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六条、第七条;《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七条;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 法人和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59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 法人和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0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1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2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3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
文物保护单位 | 45个工作日 | 4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4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
文物保护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5 | 音像制品零售设立与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法人、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6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5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7 | 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法人、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8 | 印刷企业(其他)的设立与变更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企业 | 60个工作日 | 5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69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 文物保护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0 |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法人、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1 | 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事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2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 文物保护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3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16年9月1日施行)第八条、第十条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施行,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市属社会团体 | 60个工作日(成立)、20个工作日(变更、注销) | 35个工作日 (成立)、 15个工作日 (变更、注销 |
不收费 | |||||
| 74 |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施行,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第十八条 | 市属社会团体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16年9月1日施行)第八条、第十条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施行)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 60个工作日(成立)、20个工作日(变更、注销) | 35个工作日(成立)、 15个工作日(变更、注销) |
不收费 | |||||
| 76 |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施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 |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7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225号)第三条、第八条 | 公民、事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法人企业及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8 |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16年9月1日施行)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 市属慈善组织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79 |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十八条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三条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0 |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十八条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三条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九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一条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2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号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公布,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令第98号予以修改 | 企业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3 | 慈善组织认定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第十条第二款 | 社会组织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新增 | |||||
| 8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5 |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6 | 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四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第五条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冀政办字〔2017〕37号)第四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7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673号令)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
《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4号)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8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1995年12月28日发布,1996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修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89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0 | 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 |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 公民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1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商事登记股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个体工商户 | 15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2 | 护士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 | 护士 | 5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3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条)第三十五条 | 母婴保健人员 | 6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4 | 医师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 | 医师 | 2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5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 乡村医生 | 15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据文号: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款号:第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条款号: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7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款号:附件第249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4〕5号,条款号:第81项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依据文号:2019年第3号 | 自然人 | 2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不包括申请人考试时间 | |||
| 97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据文号: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款号:第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条款号: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7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款号:附件第249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4〕5号,条款号:第81项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依据文号:2019年第3号 | 自然人 | 25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 企业或自然人 | 25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99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其它行政权力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综合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 个人或运输企业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0 | 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商事登记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企业或自然人 | 35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1 |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商事登记股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 企业或自然人 | 20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2 | 公司备案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商事登记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企业或自然人 | 20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3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商事登记股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企业或自然人 | 35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4 | 食用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栽培种)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种子法》(2015年修订) | 企业 | 20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三条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函〔2011〕14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6 | 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35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7 | 农药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农药管理条例》全文(2017修订)》第二十四条; |
《河北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三、四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35个工作日 | 1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08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令第49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三十条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三)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公民个人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不收费 | ||||
| 109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第十九条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 | 3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0 | 河道采砂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 |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2008年2月14日河北省政府令第3号令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2020年10月31日河北省政府令第2号第5次修正。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 企业、社团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不收费 | |||||
| 111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1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2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3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4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35个工作日 | 9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0年12月25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 生产建设单位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不收费 | 省级审批(核准、备案)非跨市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 115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第八条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6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70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28项。 |
自然人 | 35个工作日 | 9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7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1998年4月29日、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正,2019年12月28日修订)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2018年3月19日修改)第三十二条 | 《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13号公布,2007年省政府令第5号修正)第十二条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附件2,40项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18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1998年4月29日、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正,2019年12月28日修订)第三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2018年3月19日修改)第十七条 | 《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2019〕一6)附件省政府自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5项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第一条 :河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调整为:(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第二条: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 ||||
| 119 | 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5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一条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4月19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发布 自2016年6月2日起施行)第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0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2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种子法》(2015年修订) | 企业 | 20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3 |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5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4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5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6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 | 企业法人 | 45个工作日 | 1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27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72项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不收费 | 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
| 128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不收费 | ||||||
| 129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 | 自然人、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0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六条。 |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1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1998年4月29日、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正,2019年12月28日修订)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2018年3月19日修改)第十六条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发布,2016年9月22日修正)第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第一条 :河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调整为:(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第二条: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 ||||
| 132 | 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八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委托下放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 |||||
| 133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 不收费 | ||||||
| 134 | 其他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5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一条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4月19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发布 自2016年6月2日起施行)第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5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61项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9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6 |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9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7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2020年3月27日修正,第十五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8 | 农药广告审查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35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39 | 渔业船舶登记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0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 自然人 | 35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1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1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2 |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35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3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农林水务股 |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35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4 |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5年5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7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5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国务院令第187号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国务院令第187号 第三条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冀政办发〔2018〕1号 第十一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35工作日 | 3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6 |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4月23日修正 第十一条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第九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第八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 第十八条 |
《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厅公路字〔2003〕439号;关于做好与省政府第二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冀政办〔2013〕27号 附件3,二、第23条 |
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 |
35工作日 | 20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7 |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4月23日修正 第十一条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第十八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第九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第八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35工作日 | 20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8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三条 |
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冀政办发〔2018〕1号 附件2,第16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35工作日 | 8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49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三十三条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二十五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105工作日 | 15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0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第五十五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35工作日 | 2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1 |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24号 第六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订 附件第112项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24号第十一条 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24号 第十条 5、《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24号 第八条 |
企业法人 | 35工作日 | 1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2 |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1、《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六条。 2、《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条。 3、《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三条。 |
企业法人 | 35工作日 | 10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3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货)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二十四条。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八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工作日 | 5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交通环保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九条。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20年第1号。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75工作日 | 17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5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修改,第五十六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1月27日发布,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八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35工作日 | 2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6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35工作日 | 2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7 | 排污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修订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条款号;第四十五条。 |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9年8月22日经《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修改;第七条。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文号:2018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9年8月22日经《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修改;第二十六条。 3、《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9年8月22日经《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修改;第六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60工作日 | 25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8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9年3月2日修订)第十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2020年7月2日修正)第十二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9〕1号)附件2,第3条 | 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59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五十四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35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0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二十五条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24项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3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1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四十四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2 |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三十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3 |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三十九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2020年7月2日修正)第十六条 | 企业法人 | 3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4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五十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5 |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修正)第二十条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第十五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6 | 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通环保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修订)第十条、第十一条 | 企业法人 | 35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67 | 对市本级交通、水利及政府投资的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易监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 |||||||
| 168 | 对本级交通、水利及政府投资的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交易监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一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 企业、自然人 | |||||||
| 169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第二、三(第10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5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0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九条;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十七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1 |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实行)》第十九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0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2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3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十二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0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4 | 招标文件备案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十四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5 |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 | 行政确认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六条;《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 176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建设股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