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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内部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09    发布者:人社局

局有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按照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本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517630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抽查范围:20224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中高风险建筑企业抽查事项:《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互联网+监管”系统所列事项;抽查比例2%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各股室,各股室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股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相关职能股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2、现场检查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并做到检查过程影像全记录。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现场逐项核对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记录表上如实记录并由第三方确认。
4、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市劳动监察大队统一组织,对企业检查一次性完成。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录入程序,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交换到“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要将此次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市劳动监察大队要做好牵头工作,负责此次联合抽查的安排部署、总体协调、统筹推进;法规股、社保股、仲裁股、劳动关系与保障股要及时将检查结果推送给劳动监察大队。
(二)做好科学防护,保障健康安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时,要在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举报投诉场所的防护工作,确保抽查活动健康安全开展。
    (三)主动回应关切,加强风险防范处置。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结合当前形势动态,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做好信息公示,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抽查结束后,各股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各股室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抄告相关部门,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及时依法处理,并进行公示。
        
 
 
                             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