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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3 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将于2025年8月13日至9月12日,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有关要求,联合县税务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予以公告,告知相关经营主体法律后果,提示其及时履行年报公示、纳税申报义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者2025年9月12日前到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4337879)说明情况,避免因营业执照被吊销带来的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