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5-16 发布者: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晋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晋州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状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晋州市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定职责
(一)法定职责必须为。分局分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分局分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学习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取邀请专家讲学、全局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局上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
(三)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制度,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所有处罚进行全文公示。
(四)明确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提高记录信息化等方式,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
(五)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案件审查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案件审查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案件审查工作中的作用。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主动开展执法帮扶指导。组织召开企业家交流座谈会,及时听取企业诉求,梳理相关行业企业违法风险点,明确监管执法要求,采取生态环境普法培训、法律宣传送法入企,专项指导帮扶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根据企业需求,引导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精细化环境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督促引导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年产危废10吨以上生产性单位、高污染高风险单位参保环责险,防范环境风险,目前已有 7家企业参保。按照《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支持帮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级工作,已有100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启信用初评,初评等级为B级。积极帮扶我市纤维素企业实施VOC治理提升改造,争取中央大气治理专项资金补助,6家纤维素企业安装高效RTO治理设施总投资3590万元,上报申请补助资金共1558万元。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日益融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野蛮执法行为。借助案卷评查,加强执法工作指导,法律顾问把关,确保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
(八)落实低罚免罚政策。按照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污染后果且及时改正的,依法依规免于处罚,共免罚案件7件。
四、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一刀切”
(九)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重点涉气行业按绩效等级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不搞“一刀切”式停限产。绩效评级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达到A级和引领性标准的企业自主减排,不要求停限产,B级企业:黄色预警不停限产,橙色和红色预警限产30%-60%,C、D级和非引领企业,预警期间要求涉气生产工序停限产。
(十)助推企业绩效水平晋级。目前我市绩效评级B级企业18家。稳步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对垃圾发电行业的晋州华融清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加大帮扶力度,指导企业对照创A标准开展整治提升。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目前我市有12家优质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有事服务”。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十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利用集中学习、召开案审会等时机,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十二)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裁量权等现象发生,认真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六、下一步工作谋划
尽管晋州市分局在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队伍力量不足。法治队伍整体素养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学习仍存在薄弱环节,在学习频次、深度和系统性上仍有欠缺。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十三)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依法行政措施保障。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抓好流程规范,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十五)抓好法律宣传培训,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