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事前公开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发布者:生态环境局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晋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晋州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状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晋州市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定职责

分局分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分局分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强化学习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取邀请专家讲学、全局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局上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流程更加严谨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及时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所有处罚进行全文公示。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制度,对全局案件进行审查和讨论。案件审查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案件审查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借助案卷评查,加强执法工作指导,法律顾问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案件审查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将法治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深度融合,以法治化手段护航高质量发展。及时提醒预警,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重点涉气行业按绩效等级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不搞“一刀切”式停限产。助推企业绩效水平晋级,我市绩效评级A级企业1家,为兰升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级企业15家,做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有事服务”。按照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污染后果且及时改正的,依法依规免于处罚,2025年共有免罚案件11,免罚金额170万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晋州市分局严格落实入企审批制度,坚持无线索,不检查,让打扰更少,服务更优,监管更好成为新常态。每次入企前,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企开展执法检查。入企前需扫描二维码,检查结束后,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等,全部规范录入移动执法系统,确保执法留痕,全过程接受监督。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制定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行政检查计划》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过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裁量权等现象发生,认真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野蛮执法行为。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利用集中学习、召开案审会等时机,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六、下一步工作谋划

尽管晋州市分局在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队伍力量不足。法治队伍整体素养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学习仍存在薄弱环节,在学习频次、深度和系统性上仍有欠缺。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法治引领,进一步巩固依法行政措施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2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