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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小樵镇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16    发布者:小樵镇

晋州市小樵镇2025“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晋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晋州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领导同意,我镇决定开展2025年本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81日至11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小樵镇人民政府: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涉及经营清真食品的行业

(二)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辖区内企业不低于3%。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小樵镇人民政府负责此次联合抽查的安排部署、总体协调、统筹推进及本乡镇抽查任务的实施;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需要业务指导的,要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完成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

小樵镇人民政府做好牵头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乡镇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

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被检部门负担。

在抽查工作,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有效性,避免增加被检部门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

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严格按照《2025年晋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