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函〔2026〕1号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州市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州市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晋州市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州市202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及石家庄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晋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26年在全市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交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746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提升工程。提升供电能力薄弱住宅小区1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农村物流服务提升工程。建成我市县域快递物流共配中心1个,通过快递物流共配中心实现快递进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提升工程。完成城区内学校333间护眼教室改造,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市6.9万余名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组织参加脊柱健康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中小学生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七、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目标人群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八、乡村医生队伍培训工程。对79名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完成线下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九、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标准化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家,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50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积极救助我市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等“两癌”患病妇女。(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二、“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积极培树五星级“河北福嫂”,培育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驿站,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3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展和改革局)
十三、就业促进工程。组织线下加线上招聘活动30场以上,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00人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9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100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五、体育惠民工程。提质扩容体育公园1个,更新维护健身路径36条,实现足球、篮球、乒乓球、棋牌项目联赛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六、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1338人次。(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七、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360件以上,案件合格率达98%,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八、人口管理服务便民工程。实现新生儿出生登记、死亡注销、人口信息副项变更、户籍类证明开具、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补领、临时身份证申领等17项人口管理业务的省内通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工程年度任务量有变更的,以最终石家庄市定任务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抓总,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有关单位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要健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相关任务目标力争于202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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