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桃园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桃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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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晋州市桃园镇人民政府综合乡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晋州市桃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晋州市桃园镇桃园村,电话:0311-84460041,电子邮箱:taoyuanzhe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桃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延伸公开“触角”,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时限、方式等要求,积极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根据市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将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解读材料与原文件同步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应上级相关公开栏目,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按照有关发布流程,有针对性地公开具体内容。桃园镇以门户网站为重要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基础栏目的公开维护,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在全面推行对外公开的同时,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政府公开材料,接受上级监督。在信息公开时间上,我镇严格执行对日常性工作的信息实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制度;对事关全局、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及村民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常态化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4年度桃园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