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4〕-112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5年晋州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15:42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各生猪养殖企业(场、户):
为充分调动广大生猪养殖企业(场、户)生产积极性,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和晋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晋财建〔2024〕1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5年晋州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生猪养殖企业(场、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申报。
附件:2025年晋州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2025年晋州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为更好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217号)和晋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晋财建〔2024〕1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广大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快速补充能繁母猪,高效推动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我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范围
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生猪良种引进、圈舍改造、养殖设备、粪处理设施生猪生产紧密相关的支出。为提振从业者信心、迟滞能繁母猪存栏量下滑,今年资金优先支持良种引进,在保障良种引进资金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可用于其他与生猪生产紧密相关的支出
三、项目补贴标准
2025年提前下达补贴资金324万元,待2025年奖励资金全额下达后,两批资金合并使用。
项目补助标准:良种引进--鼓励支持各生猪养殖企业(场、户)依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对供种企业的信誉评价,自由选择供种企业和良种代次。依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额和各养殖企业(场、户)引种总量确定补贴比例和金额,每头能繁母猪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剩余资金用于其他与生猪生产紧密相关的支出;其他建设(含设备)类内容--建设完成后,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竣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不具备进场现场核实条件的建设内容不予审定依据审定投资情况,原则上补贴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自筹资金不低于40%。
四、申报条件
在本市区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引种25头以上、自愿签订承诺书(见附件)的所有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均可报名。
五、项目验收资料
(一)加盖公章的供种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引种资料(引种协议或引种合同、种畜禽合格证明、系谱、检疫证明、发票)
(三)资金往来证明。银行转账回执单(备注:购买种猪)
(四)其他佐证资料。空猪舍全景照片、每头猪带耳标照片、猪舍装猪后全景照片、市动监所签收截图。
六、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养殖企业(场、户)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我局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单位和建设内容。
(二)项目实施。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引进的能繁母猪当年能够受孕生产,生猪养殖企业(场、户)要力争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引种。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加大督导力度,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三)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自方案制定日--2025年7月31日,项目采取边实施边验收方式,我局组织人员对生猪养殖企业(场、户)申报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完成一家验收一家,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后,核算补助资金分配数额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四)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项目验收各个环节的照片和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的档案资料。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严重违法违纪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项目实施绩效预测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引进能繁母猪,通过项目建设可以补充3000-3500头优质能繁母猪、年出栏50000头育肥猪,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猪场收入,保障市场供给,促进我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承诺书
 
 
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参加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补贴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成预期建设目标,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具备开具发票、银行转账资质。
2.保证从国家许可的种猪场引进种猪,决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3.本次引进能繁母猪              头,保证在3胎以内决不出售,出现意外死亡的交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保存好无害化处理单据。
4.科学饲养、认真管理,发挥奖励资金最大效益。
 
 
 
承诺人(签字 盖章):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