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晋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5〕11号。
二、主要任务
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提前批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2家农民合作社和支持1个家庭农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中从基本情况、任务目标、支持对象、支持内容和环节及支持方式、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项目目标。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