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有关要求,确认我市政务服务事项774项,编制形成了《晋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主要内容
《晋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八类政务服务事项类型,涉及34个单位和10个乡镇。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45项、行政备案191项、公共服务127项、行政确认76项、其他行政权力73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裁决11项。
三、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健全完善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