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1-03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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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6年3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冀建村建〔2026〕1号),对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作出调整。为严格落实省级政策要求,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上位政策有效衔接,拟对2021年印发的《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实施方案》(〔2021〕-108)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根据冀建村建〔2026〕1号文件精神,本次修订重点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作出如下调整:C级危房补助标准保持不变,D级危房新建房屋补助标准由原每户4万元,调整为每户2.05万元(含县级配套500元),选择装配式农房改造且纳入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的,可同时享受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补助资金。
三、建议
建议会议通过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相关文件:
〔2026〕—7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